居民楼顶建了20多年的鸽棚终于被拆除了

“感谢法院,我们终于可以回归到安宁的生活环境了!”昨天,本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宝山区淞南镇城管执法大队强制拆除了一幢违规搭建的鸽棚,居民们拍手称快。

图说:鸽棚拆除前。宝山法院供图(下同)

图说:鸽棚拆除后

该鸽棚违规占地面积约20平米,20余年来一直搭建在居民区楼顶的水箱旁边,严重侵犯了小区业主对于共有区域的权益。同时,饲养鸽子带来的噪音污染、排泄物污染等也损害了周围居民正常的生活质量,甚至多次造成居民饮用水的污染。

本案的执行积极回应了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让小区居民得以享受正常的安宁生活。

“法官,我忍受二十多年了,请你们尽快强制拆除鸽子棚吧!”

魏某和程某为上下楼邻居,魏某住在五楼,程某住在六楼。年左右,程某在其居住的居民楼顶搭建了鸽棚,并饲养鸽子五六十只。但由于鸽棚紧靠居民楼水箱,鸽笼、养鸽杂物就堆积在水箱周围,程某经常直接使用水箱中的水冲洗鸽笼,造成鸽粪等污染物进入水箱,严重污染居民用水,产生饮水安全问题。而且,鸽粪会经常掉落到魏某晾晒的衣物上,饲养鸽子的噪音也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宁。

年12月,魏某向宝山法院提起业主专有权纠纷诉讼,要求被告程某拆除违章搭建在顶楼的鸽棚。

庭审中,被告程某辩称,其确住在原告魏某楼上,但其是信鸽协会会员,建造鸽棚并未对原告造成妨碍,不同意拆除鸽棚。

宝山法院认为,被告在其大楼顶部搭建鸽棚并饲养鸽子,该行为超过了合理利用公用楼顶的限度,且给原告以及小区其他相邻住户的生活造成了负面的影响,故原告要求拆除鸽棚,于法有据。

年9月,宝山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拆除搭建在上海市某居民区楼顶楼的鸽棚,恢复原状。

判决生效后,程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年2月,魏某向上海宝山法院申请执行,请求法院强制拆除程某搭建的鸽棚。

“法官,我认识到错误了,但是我现在人在外地,回不去啊……”

执行案件立案后,本案执行干警立即与程某取得了联系,将申请执行的相关情况与其进行了沟通。程某表示其拥有“信鸽协会”颁发的饲养信鸽证明,其养鸽行为是合法的,并且现在鸽子已经全部处理了,不愿再拆除鸽棚。

执行干警指出:“饲养信鸽的行为作为一项兴趣爱好本无可厚非,但是作为小区居民的一员,应考虑其他居民的感受,不能扰乱他人的居住安宁,妥善处理邻里关系,共建宜居的生活环境。楼顶遗留的鸽粪及杂物不仅可能会威胁到居民饮用水安全,还可能因年久失修掉落造成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拆除。”

执行干警多次通过在线视频谈话、电话等方式向被执行人释明法理,程某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同意拆除鸽棚。但是由于其人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无法返沪。

经过法院的释法明理,程某表示,希望由法院强制拆除鸽棚,相关拆除费用由程某自己承担。

“刘队长,我们双方合力,共同解决这个难题”

受今年上半年上海疫情影响,本案的强制拆除程序迟迟未能正常推进。在上海宝山法院执行局的协调下,执行干警与淞南镇城管执法大队取得联系,执法大队刘队长在得知情况后也表示:“让我们一起合力将这个问题进行解决。”

年7月,疫情形势一经好转,执行干警便和淞南镇城管执法大队一同对涉案鸽棚的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并制定具体的拆除方案。

昨天,执行干警和淞南镇城管执法大队拆除违章建筑工程队到达涉案鸽棚所在地,对这座违规搭建了二十余年的鸽棚进行了强制拆除和清场,将居民区楼顶和水箱周围的杂物全部搬离、恢复原状。

看着清理干净的楼顶现场,申请执行人难掩喜悦激动之情,一再向法院及相关单位表示感谢之情。“你们做到了,也做好了,让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得到获得感,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申请执行人事后在给执行干警发送的消息中写道。

新民晚报记者郭剑烽通讯员胡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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