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女子在胶州买房,十年没拿到钥匙,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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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青岛的刁女士

羡慕郊区的空气好

地方敞亮

早些年

就在胶州铺集

给自己购置了一套养老房

十多年没去住

上周开门一瞧

好好的屋子

成鸽子窝了

满地的鸟粪,无处落脚,还有一只死鸽子躺在地上,刁女士欲哭无泪,这可是她计划养老的屋子啊。金色阳光小区在胶州铺集镇,刁女士是年购买的,合同中约定年11月28日前交付。

刁女士回忆,她没接到交房通知,先办理了房产证,后来就一直等着,因为住在青岛不方便,跑过几趟也没找到开发商的人,赶巧小区物业也关着门,拿钥匙的事情也就一直拖着,直到上周,家中出了变故,刁女士想把房子卖掉,这才拿着房产证,强行破门。

阁楼的天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一直开着,十年来风吹雨淋,地上一大摊未干的水迹,长着青苔,墙皮泡的起皮,鸽子也把这里当成了窝。

小区的开发商名叫安泰房地产业有限公司,原来的办公地点就在小区里,现在已经撤了,合同上留下的电话也联系不上。

按照常理,房屋竣工验收之后,都是先是通知业主拿钥匙收房,然后再去办理房产证,为什么刁女士的房产证都有了,却没拿钥匙呢?行动员陪着刁女士找到了小区的管家德信物业。

物业工作人员说,小区是年年底交付的,到现在十一年了,开发商的公司已经解散,原来的职工都不干了,刁女士说的,开发商没有给她交钥匙,现在更是无法核实。

刁女士认为,开发商没有把钥匙交给她,房屋没有完成交接,理应维修房屋,物业费也只能从周六,她撬锁进屋开始算起。她的诉求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吗?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孔娇律师进行了解答。

律师:竣工验收以后就具备了交付条件,也才可以办理房产证,既然业主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实际上她也就已经知道了房屋可以交付。另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了交付时间,业主在长达十年的时间一直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已经远远超过了主张的时效和保修期限,所以业主主张让物业或者开发商来维修房屋,很难得到支持。

来源:青岛电视台、爱青岛、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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